招生就业处主要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在学校行政指导下,负责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生实习就业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招生政策、制度,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实习就业工作计划和方案。
2、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规划,编制、报批、落实年度招生方案。
3、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及招生基地建立工作。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编印、寄发招生介绍及相关宣传材料;举办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参加有关机构及部门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接待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来人或来电咨询。
5、负责学校招生信息与招生录取工作。
6、协助教务处、学工处做好新生报到、生源信息分析、统计、管理。
7、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工程研究与开发。
8、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制度及相关就业文件。
9、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立。
10、负责编制、审核、报批、执行毕业生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11、负责对企业、毕业生及家长的就业满意度调查。
12、负责对顶岗实习学生跟踪调查、服务工作,建立学生档案,收集优秀实习生事迹。
13、负责落实校内外招生与就业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与兄弟院校的经历交流。
14、负责招生与就业过程中信访与投诉管理工作。
15、负责顶岗实习指导老师的考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