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站
学院概况
新闻中心
党群之窗
教学科研
德育天地
技能赛事
招生就业
校企合作
培训鉴定
专题栏目
搜索
组织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之窗 > 组织建设
宿迁技师学院教师三年发展规划

宿迁技师学院教师三年发展规划

(2022-2024年度)

师资队伍建设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的根本保证,是学院快速发展、提升内涵的关键所在,更是学院专业建设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落实学院“十四五”规划,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助力学院加入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促进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目前师资状况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6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59人(占比12.6%),本科学历402人,大专及以下学历5人;高级职称229人,中级职称128人,初级及以下职称 90人;学院专任教师中文化课教师208人,专业教师258名,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173人(占比67.1%);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教师361人,教师资格证不合格教师63人,无教师资格证教师42人。

学院现有省领军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3人,市职教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双师等市级高层次人才38人,省名师工作室1个,省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目前学院师资情况存在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所占的比例偏低(学院办学发展需求不低于40%);二是高层次人才、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偏少;三是无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非相应学段的教师数量较多;四是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区级课堂教学大赛、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教育教学赛事积极性不高。五是教师专业结构不平衡,教师专业转型提升意识不强。

究其原因是学院缺乏教师发展的长期规划,没有一套完善的教师发展的激励、约束、竞争和评价的有效机制。

二、规划要求

1.所有教学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1972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的,到2024年底前,必须取得相关教学专业本科学历或本科在读。

2.年龄在45周岁(1977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目前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到2024年底前,必须取得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0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到2025年底前,须考取相关教学专业研究生或硕士。对取得研究生或硕士在读资格的教师,依据学习通知,按财务规定报销学习期间的差旅费,对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给予报销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学费的100%。入学时报销30%,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时报销70%。教师必须在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后在校工作满5年才能申请调动,否则退还学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4.45周岁(1977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的专业教师,到2024年底前,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技师以上技能等级(指国家设置该资格等级的专业,如数控、电工、钳工、车工、汽车维修等)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资格(如财会、建筑、计算机网络等)。原文化课教师转教专业课的教师在2024年底前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工或技师证书。

5.年龄在50周岁(1972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到2024年底前,必须主持或参与至少一个院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教研组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市千名拔尖人才等必须主持至少一个院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参与一次市级以上教学大赛或技能大赛。

三、规划目标

力争在三年内,使我院专任教师总数及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结构逐步合理,具体分为规模、职称和技能机构、学历结构、名师等具体目标。

(一)规模方面:适应学生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保证教师数量的同步增长,到2024年,学院师资队伍规模师生比例不低于1:18标准;

(二)职称、技能结构方面:到2024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5%的要求,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过55%,专业课教师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达90%。

(三)学历结构方面:到2024年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要达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逐步形成有学科带头人领航、结构合理、符合学校目标定位的要求,适应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的创新型师资队伍。

(四)名师培养方面:到2024年,新培养市级及以上名师12人、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市级名师工作室达到5个,区、校级名师工作室达到6个以上,省、市、区、院教学骨干人数达到120人。

四、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末组织考核小组,依据个人或部门提供的原始材料对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适用于部门或个人综合考核得分中。

2.在编教师三年发展规划完不成的,可申请延长1年,延长期内取消参与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延长期内仍未完成本人发展规划的,从延长期满的次年起,奖励性专项绩效按50%核发,直到完成规化。

3.本考核规定适用于全体在编教师岗人员。

附件:宿迁技师学院教师成长三年规划书

宿迁技师学院

2022年8月

附件:

宿迁技师学院教师成长三年规划书

填表日期:

姓 名

身份证号

 

人员性质

所学

专业

任教系部及课程

任教班级

现职称及

获得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现学历(学位)

2024年学历目标 

学历目标是否完成

现技能等级证

2024年技能等级目标

技能等级目标是否完成

教师资格证类型及获得时间

2024年底是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目标是否完成

是否专业课教师

是否双师 

你的

三年

规划

目标

教学成绩

教科研

教学竞赛

技能提升

综合表彰

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你的

目标

达成

情况

教学成绩

教科研

教学竞赛

技能提升

综合表彰

学历及教师资格证

所在

系处

意见

 

 

                              

 年   月   日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黄山路17号
联系电话:0527-84496605 84496607
版权所有 © 江苏省宿迁技师学院 苏ICP备09037336号-1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