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的五种“贪腐心理”之三——自负心理
自负心理:知法犯法忘记权力的来源和基石。
典型表现:认为自己掌握法律知识和廉政知识,法律素养和廉政素养较高,一般不会触犯纪律和法律。
典型案例:2016年,时任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助理审判员、执行局执行员的黎畅,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滋生狂妄自大的自负心理,以至于欲望膨胀,忘记权力的来源和基石。在一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裁定再审过程中收受执行申请人30万元后,超出判决书222万元标的额一倍多,总计执行了500万元。2016年11月18日被控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并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