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的五种“贪腐心理”之三——无关心理
无关心理:“与己无关”其实是自欺欺人
典型表现:认为管党治党主要是党组织、领导干部、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自己无关。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中心原经理于汪洋利于2006年至2013年期间,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277万余元(其中索取贿赂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3月16日,于汪洋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收到第一笔贿赂款时,我也想象过以后的结果。尤其是看到一些关于贪官的报道,我心里都打颤,也有过把钱退回去的念头,但更多时候还是安慰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又不是我一个人干这事。后来就干脆不想了,从内心欺骗自己说这些与我无关。”于汪洋在悔过书中写道。
“如今回头看我所做的一切,是那么幼稚和令人不齿。其实,自接受第一笔贿赂时,我就开始走向犯罪泥潭。”无关心理作为犯罪诱因,令诸多像于汪洋一样的公职人员头脑中“廉洁从政”这根弦不知不觉松了下来,一点点滑入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