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透视监察法草案焦点之一:为何立法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提出,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败力度空前。5年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处分153.7万人,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
2.落马官员的五种“贪腐心理”之五——放松心理
放松心理:深思熟虑后还是去犯罪
典型表现:认为“老虎”打掉不少,“苍蝇”也清除很多,反腐败斗争可以松口气了。
典型案例:海南省海口市原副市长李杰回顾自己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历程时说因为放松心理在作祟。
据调查,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局长,海口市美兰区区长、美兰区委书记,海口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海南福隆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及陈某等2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900万元及价值1.95万余元的黄金两块。
2016年8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