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要求,负责“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协助党委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执纪职责。负责涉纪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情况的分析研判及调查工作。
3.问责职责。推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置。
4.纪律作风督查职责。负责校风学风建设、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监督的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