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职函〔2021〕X号
关于举办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各高职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展示职业教育技能教学成果,加快推进江苏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经研究,定于2022年1月举办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比赛时间:2022年1月上旬。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25日。
比赛时间:2022年1月中旬。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12月3日。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江苏中华职教社联合主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设中职赛项和高职赛项,现代物流技能大赛增设职工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中、高职赛项均设置学生组和教师组两个组别,其中中职赛项设12个类别51个赛项;高职赛项设15个大类53个赛项。中高职赛项详见附件2。
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200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职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2019年9月以前聘用的在聘教师;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和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在校生(1997年5月1日以后出生);高职教师组参赛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在编教师或2019年9月以前聘用的在聘教师。已经在国赛、省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的学生组选手不得参加同项目、同组别比赛。近两年内获得过省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赛。团体赛每组可报 1-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可报1名指导教师。中职组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院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1支;个人赛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具体规定详见附件2),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经过选拔可报3-5个队参加高职赛项比赛(团队赛不超5队,个人赛不超10人)。
四、竞赛命题
本次大赛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方案,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命题范围详见《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另行发布)。
五、奖项设置
(1)参加中职组比赛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享受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相应的奖励政策,但必须按时参加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和考试,具体奖励政策及实施办法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9〕4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苏教职〔2011〕10号)文件。
(2)参加高职组比赛的学生可享受普通高校“专转本” 有关奖励政策。获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学生可直接录取本科,但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3)对获得部分赛项的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4)对获得部分赛项的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省委授予“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5)对获得部分赛项的教师组(含职工组)一等奖第一名的女选手,由省妇联授予教育系统“江苏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6)对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要求的教师组(含职工组)选手,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指导教师奖
‎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3.团体优胜奖
‎ 团体优胜奖以职业院校为单位设置,根据其选手在省赛中获得奖项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团体优胜奖中高职各取前20名。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和各赛项承办院校及协办单位共同筹集。省财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赛事组织、专家、裁判、仲裁、监督等人员聘请费用等。承办及协办单位负责设备购置和租赁、赛场宣传、赛场工作人员劳务以及选手市内交通等费用。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2.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一览表
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总工会
团省委 省妇联 省中华职教社
2021年X月X日
附件1
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组委会名单
主 任 委 员:
葛道凯 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委员:
曹玉梅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瑞丽 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
李 强 省工信厅副厅长
赵 光 省财政厅副厅长
顾 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唐世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
金 凌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蔡 恒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姜 昕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陈 芬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朱 岷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海涛 省总工会副主席
林小异 团省委副书记
崔 娟 省妇联副主席
吴胜兴 江苏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
杨湘宁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
委 员:
徐 庆 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张善平 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郝 琳 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
周晓林 省发改委经济贸易处处长
李 亮 省工信厅产业人才与合作处处长
朱忠迎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李建方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杨进保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陈浴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范 健 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处长
姜雪忠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李俊毅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服务外包处)处长
胡晋元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服务外包处)四级调研员
张人健 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教与产业处二级调研员
王晓芳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处长
潘 睿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副处长
蒋先宏 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张志方 团省委中学共青团与少先队工作部部长
李 琨 团省委中学共青团与少先队工作部副部长
丁 乾 省妇联妇女发展部副部长
丁哲军 省委统战部党派处副处长
江苏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秘书长
张 赟 省教育厅职教处四级调研员
张 铎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秘书长
各高职赛项承办院校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分管负责人。
本届大赛由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统筹领导,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办公室主任:张 铎(兼)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行政楼(1号楼)三楼313、315室;邮编:210024。
联系人:卞凌晶(中职),电话:025-83308083
史建俊(高职),电话:025-83308523
E-mail: jnds.jstv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