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机构有偿补课 晋级评优资格全销
2020年11月16日(周一)晚,长春市第一〇三学校小学部在职教师时淼在南关区“铭师教育”培训机构内进行有偿补课。依据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相关规定,给予教师时淼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两年内职称晋级、评奖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年终奖,调离班主任岗位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