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心窍套科研经费 高校精英陷恢恢法网
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违规将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列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外协单位,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其博士生和关联公司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2013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英旭涉嫌贪污案,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陈英旭政协委员资格被撤销。